《绿色矿山评价通则》国家标准获批发布--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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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自然资源部
更新时间:2024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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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、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、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等单位牵头编制的《绿色矿山评价通则》,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批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,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。
该标准的编制在自然资源部2018年制定的9项绿色矿山行业标准基础上,对标生态文明建设、绿色发展和“双碳”行动要求,依托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承担的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与技术支撑”地质调查项目,以综合性、系统性为原则,提出符合矿业发展需求的绿色矿山评价通用要求,以期引导矿山企业采用环境友好、资源利用效率高、能耗低、排放少的技术、工艺和装备,将资源开发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生态扰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,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、资源消耗低、环境污染少的矿业绿色发展新模式。
该标准明确了绿色矿山评价的总体原则和一般要求,以及矿山开采、资源利用、绿色低碳、生态修复、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、矿容矿貌和评价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。该标准强调绿色矿山建设要遵循四项原则,即坚持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形成矿产资源绿色生产方式;坚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以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绿色矿业发展;坚持生态优先、节约集约、绿色低碳发展,将节能减污降碳理念贯穿绿色矿山建设、评价全过程;坚持因地制宜、人工引导与自然恢复,使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或改善。
该标准实施后,将为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、资源利用高效化、矿区环境生态化、管理规范化和矿区和谐化的矿山提供标准遵循,为发展绿色矿业、建设绿色矿山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。